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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微资讯!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乡村振兴底色更“清”

来源:沈阳网    时间:2023-04-05 06:31:19

“经县纪委监委调查,徐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4万余元,用于公用支出和个人支出,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对其给予党纪处分,对违规所得予以收缴。”3月11日,康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将“微腐败”大清扫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,举报人当场表示,对案件办理结果非常满意。至此,康平县本年度首轮“微腐败”大清扫问题线索提前“清零”,办结率100%。

民之所望,剑之所向。在省、市纪委监委部署推动下,康平县纪委监委全面打响了基层“微腐败”大清扫歼灭战,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“蝇贪”,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切实守护群众“奶酪”,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,让乡村振兴底色更“清”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始终坚持“三个理清”

守护群众切身利益

在推进“微腐败”大清扫行动中,康平县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,要求在查实查透案件的同时,形成工作合力,将“微腐败”大清扫与“万件清理”“万件化访”行动相结合,多措并举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。

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周调度案件查办情况2-3次,逐条分析研判案件,及时掌握案件查办痛点、难点问题,进一步压实线索办理责任,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工作机制,确保问题线索全部按期清仓见底。“在案件查办过程中,我们始终坚持‘三个理清’,这是持续推进‘微腐败’大清扫的‘制胜法宝’。”康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孙春海介绍,县纪委监委通过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、规则、程序开展工作,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,做到“程序理清”;通过对案件重新交办再核查、调度督办再推进、领导复核再反馈等手段,做到“事实理清”;通过严把纪法适用关,包案领导一审、审理室二审、常委会联合三审的三级审查制度,做到“法纪理清”。“确保群众身边的‘蛀虫’查处到位,群众疑虑解释到位,群众利益解决到位。”孙春海说。

农村“三资”提级监督

守好村集体“家底”

在今年首批“微腐败”问题线索中,涉及农村“三资”方面的问题线索占比达72%。问题浮出来,发力就有了靶向。康平县纪委监委牵头,选取3个村开展村集体“三资”提级监督,聘请村民代表、“两委”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作为监督员对“三资”清理工作全程监督,并将核查结果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方式公示公开,实现“全面清理、全面规范”,彻底解决个别村级班子“不愿清、不会清、不敢清”的问题,消除群众疑虑,化解干群矛盾,有力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地落实。

“农村集体‘三资’一直以来都是事关农村稳定的热点,更是关乎乡村振兴的一本‘关键账’。”康平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关学博说,“我们强化问题导向,及时固化科学流程、研究制定机制办法,建立长效管理制度,做实农村‘三资’提级监督的‘后半篇文章’,推动乡村治理再上新台阶。”

“县纪委监委帮我们把这么难算的账都理清了,消除了对村干部的误解,也让我们对自己的‘家底’明明白白!”康平县首批“三资”提级监督试点村——张强镇三棵树村村民说。

“阳光三务”晒家底让“微腐败”无处藏身

农村集体“三资”是康平县“阳光三务”公开的必选项目。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,村集体“三资”核查结果要在村里张榜公布不少于7天、村民代表大会上当场公布、村民代表集体签字确认后,县乡村三级将对集体“三资”进行最终确权,并在康平县“阳光三务”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开。县纪委监委还督促职能部门持续推进农村“三资”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,从源头上铲除滋生“微腐败”的土壤。

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。在阳光照耀下,村集体‘三资’成了明白账、放心账、公开账,群众身边的‘微腐败’无处藏身,基层‘小微权力’不敢、不能、不想再‘任性’。这样群众获得感成色才能更足、乡村振兴底色才能更‘清’”。康平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王文才说。

沈阳日报、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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